1、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2、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3、符合本市实施的新机动车排放标准,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2年;
4、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a>的车辆,排量不小于2.0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5、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6、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相关标准要求;
8、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或网约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