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之间的公用墙可以归属于两个相邻房屋的所有者共同所有,也可以是由一个所有者投资建造,但占用了公共土地。
在法律上,应该签署写有建造、维修和分享公用墙费用和责任的书面协议,并将协议登记在房屋地契上。
在共有墙的维修和重建中,应该得到所有权人的共同协商和达成共识。如果一方未经同意,单方面破坏或改变共用墙,可能会违反建筑法规和民事法律,引起法律纠纷。
因此,建议邻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友好关系,协商决定墙壁的安全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