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的慢病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和病种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5%,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80%,而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75%。
对于同时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职工,每增加一种疾病,年报销限额会增加200元。
此外,对于某些重大疾病如慢性髓性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可以选择单病种结算,每年门诊医疗费用限额结算标准可达6万元。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因政策和规定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查阅最新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