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5000元/人。Ⅱ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人。Ⅲ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人。VI类特殊慢性病年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注: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