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
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
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