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规定,所有在职员工都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即每年经过工作年限累计一定天数的假期。但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以下六种人在享受年休假方面会有所不同:
1. 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的员工,由于尚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
2. 未满一年服务期:员工在未满一年服务期的情况下,年休假可按比例计算,也就是服务期满后才能完全享受一整年的年休假。
3. 生育假期:女性员工在享受产假期间,不计入年休假时间长度。
4. 病假期间:员工在享受病假期间,也不计入年休假时间长度。
5. 违法在押期间:监护人员、罪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等在执行法定程序或者生效判决期间,不享受年休假。
6. 未注满退休年龄的职工:企业中的未注满退休年龄的职工,由于劳动合同尚未终止,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补偿金,只能在离职时进行休假抵扣。
以上是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可能会导致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但具体情况还要看具体的法律条款,在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可能会有各自的特殊规定和变化。因此,建议员工在用年休假时,仔细了解自己所处公司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条款,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