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悼公的弟弟扬干,是个目无法纪任性妄为的人,他仰仗哥哥对自己的疼爱,完全不把军纪国法放在眼里。诸侯会盟的时候,扬干扰乱晋军的行列,这件事被担任中军司马的魏绛发现了。魏绛没有客气,按照军中的规矩,处死了为扬干驾车的人,表示对于扬干的惩戒。对于魏绛的做法,扬干很愤怒,他去找哥哥晋悼公告状,要哥哥替自己主持公道,并找回颜面。晋悼公看着弟弟,心里很不是滋味,魏绛居然欺负到自己的弟弟头上了,这个中军司马的胆子也太大了,我非杀了他不可,不然难消我心头之恨!晋候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杨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
事后晋侯非常恼怒,认为魏绛戳辱杨干,就是污辱自己,破坏自己的声望,故一定要杀魏绛。魏绛上书说“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杨干之事,说明军纪松弛,自己身为司马,应负责任。尤其在诸侯会盟这样的重要场合,如不执行军法,后果将不堪设想。对杨干之仆行刑,确实是迫不得已。自己一向未能尽职尽责,愿以一死谢过。 晋悼公阅书后大受感动,匆忙间赤足出外,向魏绛道歉。后又专门设宴与魏绛欢叙,并擢升其为新军将佐,予以重任。
总的来说,这个典故表明了军纪的重要性以及维护军纪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