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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海丰县征地补偿标准
时间:2025-04-14 05:40:03
答案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城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鹅埠镇、后门镇、陶河镇、赤坑镇、联安镇、梅陇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赤石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小漠镇、黄羌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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