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我省17市“其他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其中:济南等11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80元,莱芜等6市住宿费标准提高到360元(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