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单的开具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 首先,您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官方授权渠道进行在线备案。如果您是异地急诊人员,无需额外提交备案材料,因为视同已备案。
2. 备案完成后,您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同时,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
3. 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您需要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医保电子凭证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等官方授权渠道自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后激活开通。
4. 请注意,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