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的“断档”是指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进行签注,导致其功能中止的情况。具体来说,居住证每年需要进行签注,规定在期限届满前的一个月进行,逾期没有签注的,居住证的功能就中止了。在二年的中止期仍然没有补办签注的,居住证就自动注销,这时就需要重新办理。
对于上海地区,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如果申请人现居住证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但如果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将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您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办理居住证签注,但之前的时间是连续的,并且可以在社区服务中心查到之前的记录,那么这段时间仍可累计。但如果中断的时间过长,您可能需要重新办理上海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