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医保退休的视同缴费年限的找回,主要依赖于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录。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之前参加工作,或者符合国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工作年限。这些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即使当时没有实际缴纳社保。
具体找回步骤如下:
1. **查找个人档案**:首先,需要找到个人的职工档案。这份档案中应包含个人的就业备案花名册、工资发放证明、招工花名册等信息。这些信息都是证明个人就业和视同缴费年限的重要证据。
2. **到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确认**: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档案原件,到参保地的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确认。工作人员会根据档案中的记录,核实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
3. **单位协助**:如果个人档案遗失或单位不存在,可以尝试联系原单位或破产后接收档案的单位,看是否能找到相关的会计凭证、工资发放证明等。这些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明视同缴费年限的证据。
4. **到生源地人社局查询**: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找回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尝试到个人的生源地人社局进行查询。他们可能会有个人的就业备案记录或其他相关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操作前先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