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应为非青岛市户籍,但父母一方需在高新区正规就业,并且社会保险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需在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截至入学年6个月以上。
3、父母需在高新区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或者租住商品房、集体产权房屋,且居住满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