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1、每年1至8月的1至20日办理当年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2、每年9至11月的1至20日办理当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
3、每年12月的1至15日办理当年及下一年度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参保业务。
二、办理地点
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及外市户籍人员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三、办理缴费标准
新生儿、准新生儿、普通学龄前儿童:个人缴费
210元。
四、办理所需材料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母亲怀孕28周后持《孕妇保健手册》、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或社区为准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持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办理参保手续。以准新生儿身份办理参保的未成年人,在下一年度办理续保手续时,必须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