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东阳户籍、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所有居民。
保险对象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保费标准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自交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财政补助4元,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为22500元。一户多宅者,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政策性农村住房险只保住房倒塌,不保住房受损。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特困供养户,其自交保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