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一般统一批量办理卡注销,结算卡内余额。学生需个人办理离校手续的,校园卡注销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校证明。校园卡内余额由财务处统一退回到学生卡绑定的银行卡内或现场领取现金。
二、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办理校园卡注销,结算卡内余额。办理卡注销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校证明。
三、临时卡退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算卡内余额。临时卡可以正常使用、卡号保存完整时,将退回卡押金30元,否则押金不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