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待遇结算年度,即大学生医保每年生效时间。
大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可在缴费所属结算年度内享受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