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出20平方米以下,不收取费用;
2、超出20到70平方米,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
3、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若建房已经办理了合法的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如有偿使用费,一般不会被拆除。按超标的面积,补交罚款即可。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