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立案和不立案是指在民事纠纷诉讼中,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作出的不同处理决定。以下是两者的区别:
1. 立案:当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时,法院经过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后,决定受理该案件,即立案。立案意味着法院将正式受理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并发出传票或传唤状通知被告参加庭审等程序。
2. 不立案:当法院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时,决定不予受理该案,即不立案。不立案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
- 诉讼请求超过诉讼时效;
- 案件不符合起诉形式或起诉条件;
- 无法确定被告人的个人身份;
- 重复起诉或已经有生效判决的案件;
- 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足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等。
在不立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解释不立案的原因。申请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出上诉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不立案并不意味着对纠纷的解决,被告仍然有可能面临其他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