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赃款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2、善意取得的情形如下: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