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 流动人口来到居住地后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2. 流动人口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180天后可申办居住证。
3. 居住证办理,已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满半年的,直接受理;未在社区警务平台登记满半年的,根据群众提供的居住地住址或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核实后办理。
4.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居委会、就读学校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5.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6.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7. 申办居住证后在7天内可到申办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