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年打工者在雇用契约中,应与用人单位商定劳动合同,包含工作时间、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打工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超年打工人员自身在工作过程中不免也有不注意安全等因素,但如果这些因素不是主要原因,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而规避责任,即超年打工事故自负不合理。
打工者有权利获得基本的保障和维权,包括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保障。
因此,用人单位应对工作过程中的风险采取措施,防止任何可能导致打工事故的因素,以保护打工人员及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