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规定,党员的组织关系可以转会村里的,只有以下四种情况:
1,从部队回来的复员退伍军人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2,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暂时未找到稳定工作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3,长期在外经商务工并在外地入党的本村农民在彻底停业熄工回村时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
4,曾经在乡镇的直属基层单位(例如土地所、环卫站)或是部门(例如经管站、文化站、计生办等)工作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到工作单位的本村农民,由于工作单位改制、解散或是被辞退等原因本人现已不在原单位工作而回村的,可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