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到预选择的门诊选定医疗机构;
2.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定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其选定医疗机构;
3.参保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