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的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以下为开具未婚证明的步骤:
1.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
2. 前往本辖区婚登处,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表格并提交材料。
3. 等待审核,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
4. 领取证明,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出具未婚证明并加盖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未婚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同时,如果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等业务,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