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能。
在外地(衢州市范围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携带发票原件(含电子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医保办事窗口)办理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