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六个不发生指的是“不发生洪涝灾害、不发生旱灾、不发生地震、不发生海啸、不发生火灾、不发生严重事故”。这是山东省政策性文件提出的六个目标,希望通过科学防灾减灾措施和风险管理,避免或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这也是当今社会对于生命和财产安全越加重视的体现,只有运用科学技术和政策法规来预防和减少灾难的发生,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