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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门诊医保起付标准
时间:2025-04-15 07:53:32
答案

根据浙江省医保局的规定,浙江省门诊医保的起付标准如下:

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每人次5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每人次2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起付标准:每人次3元。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医保的起付标准是指在享受门诊医保待遇前,需要先自行承担一定的费用,即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同时,不同地区的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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