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具体时效如下: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