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持有学院同意办理的出入证,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车辆、送货车辆一律从北门进出。工程车辆西门进出。
2、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经学院同意办理手续后由保卫处通知门卫放行。相关部门人员须事先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
3、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开具出门证明由保卫处签字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