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议由群众选举中产生物委会/主任,而不是直接由物业公司或政府任命。
2 因为选举出的委员和主任更有代表性和公信力,更能够代表业主的利益,也更容易得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
3 同时,选举产生的物委会/主任也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服务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