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政府颁布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管理办法》,山头征收补偿标准如下:对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市场价格的三倍;对被征收的自留山、自留地、耕地、林地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土地市场价格的两倍。同时,征收补偿费中应包含固定资产补偿、搬迁费用、过渡期利益补偿等。与此同时,征收过程中应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透明的征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