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挂牌流程如下:
申请。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填写《家庭农场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包括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土地经营权和流转证明文件,以及特定行业(如养殖业)所需的检疫证明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等1。
乡镇审核。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会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实地审核,并在合格后将申请上报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然后每季度上报给县农委进行抽查备案1。
县级抽查备案。县农委会对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上报的家庭农场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由农业服务中心统一报辖区内工商所进行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家庭农场可以选择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公司等。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统一命名为“(地区名)家庭农场+组织形式”1。
注册登记。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家庭农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1。
其他相关手续。在完成工商注册后,家庭农场还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并开设银行账户。此外,家庭农场还需定期进行税务申报和其他相关手续2。